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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层次人才来贵阳 配偶就业子女入学都有保障

2013-04-23
 商报讯 为吸引高层次人才入筑,贵阳市考虑得十分周到,于日前相继出台了《贵阳市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实施办法(试行)》和《贵阳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(试行)》,为他们解决了后顾之忧。

  配偶就业

  据了解,在贵阳市创业或工作,经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认定并发放“贵阳市人才服务绿卡”的高层次人才或急需紧缺人才,其配偶不在贵阳市工作或未就业的,适用于该试行办法。

  办法规定,按照分级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,高层次人才在市级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作的,其配偶就业由市级组织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、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协助解决。高层次人才在区(市、县)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(含非公有制企业)工作或自主创业的,其配偶就业由单位所在地、企业注册地的组织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、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协助解决。

  办法明确,高层次人才配偶属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,可调入相同性质空编单位或部门。高层次人才配偶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人员的,由组织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协调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管部门,根据企业需求和个人情况安排到合适岗位工作。

  另外,高层次人才配偶未就业的,其人事档案可免费挂靠政府人力资源服务机构。

  子女入学

  该试行办法规定,获得“贵阳市人才服务绿卡”的高层次人才,其子女入学将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协调,各区(市、县)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落实。

  该试行办法指出,高层次人才子女入托或接受义务教育的,按就近入学原则和实际情况,安排在其父母或委托监护人户籍地或居住地辖区公办幼儿园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;高层次人才子女高中转学的,按原就读学校类别和学习能力水平,优先安排到相应普通高中就读;高层次人才非贵阳市户籍子女在该市就读义务教育阶段、高中阶段学校或参加初中升高中的,享受该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;在贵阳市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,按照《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暂行规定》执行。

作者: 记者 胡锐  编辑: 李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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